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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邓仲祥 于 2017-3-29 21:35 编辑
图中所示是一枚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券,为竖式,高13.6厘米,宽7厘米,面值壹万元,背面是一九五四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
上世纪50年代,我国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全面完成,国家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1953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一九五三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决定从1954年起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筹集经济建设资金。因此,从1954至1958年连续五年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支持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
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公布之后,全国人民踊跃购买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国家经济建设公债五年实际发行35.44亿元,超过计划发行总额16.96℅。发行公债筹集的资金由国家集中起来,重点投向国民经济最为需要的地方、最为薄弱的环节,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对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完成、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初步基础的建立、国家经济的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这枚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券,是新中国第一次发行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是新中国首次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的珍贵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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