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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刘桂平 于 2024-12-21 10:25 编辑

                                                                                      (八十九)
       张安的这些心路历程,尽管在家里闹得“轰轰烈烈”的不可开交,但对外主要是指张安对自己公司的人员仍是“滴水不漏”地未透出只言片语,所以公司的人几乎没有谁知道,包括李妙在内的公司核心管理层的总监们。
       李妙只知道,昨天自己的娘--李玉打过来电话用微弱的声音“请求”自己赶快回来看她“最后一眼”。
       情况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严重了?李妙边向公司发出请长假的请求,边在项目监理部安排好接下来自己不在时的工作布署。
       张安其实刚刚经历了不足与外人道的人生的大挫折,但对待工作他还是很用心的。他知道李妙的实际情况,遂批准了她的请假,因为这是个长假,所以张安不得不临时安排一个年轻的新总监顶她的岗。
       正在读研的王小春当然也回来了,他的气质已经与从前有很大的不同,他甚至还带回来一个四川籍的女朋友。这让精神孱弱一直处于病危状态的李玉瞬间目光闪动。
       李妙与王小春再次相遇,双方早把一切看开了,从而没有了彼此的尴尬。
       看到这种情形的李玉突然精神大好,好像恢复了从前的容光焕发的样子。
       李妙却瞬间有一种不祥的感觉。她知道,李玉妈妈可能将不久于人世,因为这是她回光返照的样子啊!
       果不其然,李玉在精神状态极佳的情况下,把李妙和自己的儿子王小春和他的女朋友叫到了一起,拿出来她早就准备好的两份一模一样的遗嘱。
       遗嘱的内容是这样的:
       本人李玉,遗产为HG市区某某区一套250平米的商品房和某某区一套280平米的商品房以及存款360万元。本人在无任何人指使和逼迫的情况下,郑重对以上遗产分配如下:
        一、遗产为某某区的280平米的商品房和存款中的200万元全部留给儿子王小春继承;
       二、遗产为某某区的250平米的商品房和存款中的160万元全部留给女儿李妙继承。
       三、两继承人必须遵照本人的意愿继承各自的遗产,相互间不得因此争吵或闹矛盾。
                                                                         立遗嘱人:李玉
                                                                         2024年6月9日
        李玉在拿出遗嘱完成交待后,便面带笑容溘然而去。
        李妙瞬间泪目,拿着遗嘱不知所措地立在原处,而王小春则失声痛苦起来。
        “小春,你节哀顺变吧,别吵着妈,妈已经到极乐世界去了,她了无牵挂,走的很安祥。”李妙见状马上过来安慰王小春。
        尽管明知道妈一生衣食无忧,走的也很宽心,但毕竟陪伴照顾自己从小到大的人突然就这么走了,着实让王小春难以接受。所以他不由自主地“喧泄”着他的悲哀长达半个小时才在李妙不断的安慰中从自己的悲痛中走了出来。然后用低沉的声音对李妙说道:
        “姐,我现在改口喊你姐了。今生今世我王小姐就只有你这个亲了。作为弟弟,我王小春遵守妈妈的遗嘱,不会有任何更改的。这是她生前的遗愿,做儿子的我一定要达成她的心愿。”
        “小春,我知道你已经长大了,你也不欠我的,我也不欠你的。只是这些房子和存款我是不能接受的,我受之有愧啊!”李妙赶紧推辞道。
        “姐,莫要说妈有这个遗愿,就算是没有,我王小春也会这么做的!想我王小春能有今天,多亏了谁?当年连我亲妈都把我读书的事放弃了呢!是你,把我从当时初高中一直徘徊在倒数第几的学渣样硬生生地拉回到能够考到全年级前三百名的高分。姐,你知道吗?你的优点和好处也许你自己不知道,但对于我一家人太重要了。所以我读大学期间每次回来妈妈心心念念的就是你啊!几乎毫不夸张地说,你就是她走完人生最后半程的精神支柱啊!作为儿子,你以为我心里好受么?虽然一开始我是喜欢你的,被你拒绝后我才有的今天!但是那个时候一开始看到妈这么喜欢你,我真是有点不明白,甚至有点羡慕妒忌恨呢!后来我才渐渐理解了妈。我现在完全放下了,我以有你这样的姐姐感到骄傲!姐,你现在啥也别说了,要不然就是你这个姐还是看不起我这个弟弟了。”王小春态度很坚决。       “小春,我没你说的那么好。哎,是你和妈对我太好了!”李妙不想让弟弟不高兴,只好客气了两句。因为她知道自己已经“退无可退”了,妈妈李玉尸骨未寒,做儿女的不能忤逆了她的意思。正在这个时候自己的手机却突然响了,李妙掏出手机一看,居然是江州市的,估计项目上是有事了,马上接通了电话:
      “李总,出事了,出大事了!上午项目上刚刚砸死两个人了!公司的派来的项目总监跑了!”电话那头传来吕天急急地声音。
      “啊?怎么回事?又是脚手架吗?我的天啊!怕什么来什么啊,谁当的班啊?怎么这么不小心呢?!”李妙一听头都大了,尽管公司为自己请假配备了新总监,但作为一个监理公司在同一个项目上连出两单安全事故,怎么解释都说不清楚嘛!
“李总,我们工地上发生泵车事故2死1伤!中铁某局项目经理马总瞒报破坏现场!5人已经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了!江州市相关部门都纷纷界入了,记者媒体来了一大堆,就是今天上午9:11分左右,在我们规划一路边1-2#厂房及地下室项目2#厂房A1、B1首层结构混凝土浇筑施工时,混凝土泵车因人行道地面塌陷失衡,导致泵车臂压到2人,送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1人受伤,据说直接经济损失261.44258万元。现在官方的处罚结果还没出来,但主管单位江州区质检站已经拿出了初步意见,他们的意见大致是这样的:
       经调查认定,本起事故是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不到位、作业人员违规作业、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安全监管不到位、违反医疗急救原则而导致2人死亡、1人受伤的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负有上报责任的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报告事故,该起事故属于瞒报。
       项目部未向泵车操作人员交底场外人行道地下管沟勘探情况,泵车操作人员在未核实人行道地下管沟结构和荷载数据的情况下,将混凝土泵车的左前支腿支承到人行道上。
       在泵车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的过程中,人行道地下管沟盖板因不堪泵车支腿支承重量损坏,导致泵车侧翻,正在进行混凝土泵送的泵车臂架因车辆侧翻砸落到2#厂房B栋首层电梯前室的作业面,将正在辅助布料的两名工人郭冬生和张春生砸倒,孙夏生躲避时被钢筋绊倒受伤,郭冬生和张春生经送院后证实死亡。”
       “啊?又整这么大啊?施工单位瞒报是不应该,我们项目监理部也有责任啊!为什么没发现?为什么没有制止?这样,我这边妈妈刚走啊,我得按这边的风俗办个火化仪式,办完了我赶紧回去,张老板肯定着急坏了。”李妙一听情况比自己想象的还严重,事故的责任脉络也马上在脑子里显示了出来。
       李妙挂了电话,就开始与王小春商量如何葬化妈妈的事。
       五天后,搞完妈妈的葬化程序以及房屋及存款过户手续,李妙就拼命往回赶。
       刚刚到项目监理部,就听到小伙子们在谈论着官方对这起事故处理意见:
      1.中铁X局(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模板支架及二层梁板钢筋未验收的情况下,违章安排实施混凝土浇筑作业;未对混凝土浇筑泵车支腿展开时可能放置在人行道上的必要性和风险进行充分辨识,未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及对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未及时制止施工人员违规站在终端布料软管旁进行作业的违章行为,安全管理工作严重缺失;未履行总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相关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责任。
       2.永达公司(混凝土泵车实际作业单位)未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对泵车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切实落实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未向泵车操作人员交底场外人行道地下管沟勘探情况,操作人员未按照泵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支承操作;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相关责任人管理缺位;未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未充分辨识泵车支承不到位所产生的事故风险,未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3.人从众监理公司(监理单位)未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监管责任,在发现模板支架及二层梁板钢筋未通过验收,且泵车已到达作业现场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已出现违规作业的苗头,未及时了解泵车到场原因,未及时阻止混凝土浇筑作业,现场作业安全管理严重失守。
       4.达标公司(混凝土泵车出租单位)未落实混凝土泵车实际作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责任。
       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5人)
        1.刘某洋,男,中共党员,2010年7月入职中铁X局,2023年5月任项目部项目经理,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未及时排查场外人行道地下管沟结构和荷载,未制止和纠正在模板支架及二层梁板钢筋未验收的情况下实施混凝土浇筑施工作业,对浇筑混凝土作业人员的施工过程中监督管理不到位;对发生在总承包施工区域内的事故,未向中铁X局主要负责人报告,未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主导、指挥相关单位隐瞒伤亡人数、安排人员违反医疗急救原则转运伤员、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和不报安全事故罪,建议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据事故调查报告,江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江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均距离事故现场路程最少约40公里。
       2.崔某强,男,群众,2019年3月任永达公司法人兼总经理,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发生在泵车作业施工区域内的事故,未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涉嫌构成不报安全事故罪,建议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时某闯,男,群众,2008年6月入职盛大公司,2023年7月任盛大公司劳务分包项目经理,对发生在劳务分包施工区域内的事故,未向盛大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未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涉嫌构成不报安全事故罪,建议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于某亮,男,群众,2011年7月入职中铁一局,2023年4月任项目部生产经理,负责项目的组织施工工作。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在模板支架及二层梁板钢筋未验收的情况下,安排实施混凝土浇筑施工作业,未督促现场管理人员将事发人行道的地下管沟情况向泵车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对浇筑混凝土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罗某平,男,群众,2023年3月入职永达公司,负责混凝土泵车操作。违反《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混凝土泵和泵车安全使用规程》(GB/T39757-2021),未从施工现场管理部门获得关于地下管沟情况,未核实人行道地下管沟结构和荷载数据便确定支腿位置,违规操作导致混凝土泵车侧翻引发事故,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
           (5家单位10人)
       1.中铁X局,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该公司瞒报事故、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建议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刘某,男,中共党员,2020年3月任中铁X局华南区域负责人,负责华南区域集团内全面生产经营工作。建议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3.刘某洋,项目部项目经理。建议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其瞒报事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建议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
       4,于某亮,项目部生产经理。建议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其默许相关人员毁灭相关证据,建议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
       5.张安春,男,群众,1991年1月入职中铁X局,2023年3月任项目部现场安全总监,负责现场安全工作。建议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6.永达公司,建议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该公司瞒报事故、破坏事故现场,建议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7.崔某强,永达公司法定代表人。建议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其瞒报事故、破坏事故现场,建议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
        8.张某飞,男,群众,2023年5月任永达公司生产经理,主要负责泵车调度、生产工作。建议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9..蔡某原,女,民盟盟员,2013年8月任人从众监理公司法人,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建议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10.田某,男,中共党员,2005年8月入职人从众监理公司,事故发生前一周该公司原总监李妙因故请假,公司安排其临时任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部全面工作。建议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11.盛大公司(劳务分包单位),该公司瞒报事故,建议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12.时某闯,男,群众,2008年6月入职盛大公司,2023年7月任盛大公司劳务分包项目经理,其接到事故报告后未向公司及有关政府部门报告事故,瞒报事故,建议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
       13.达标公司(混凝土泵车出租单位),建议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4.唐某,男,群众,2016年12月任达标公司总经理。建议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建议给予纪律处分的人员(3人)
       1.刘某洋,中共党员,项目部项目经理。
       2.刘某,男,中共党员,2020年3月任中铁X局华南区域负责人。
       3.田某,中共党员,调任临时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
       (四)其他处理建议
       1.建议责成区住建局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2.建议责成南村镇政府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整个处理意见中没有关于原总监李妙的只言片语。因为人家提前请假处理家中大事去了!这是李妙总监因祸得福因此躲过了一劫了吗?不,李妙在岗在位的时候,肯定不会让这样的情况发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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