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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丽妹 [打印本页]

作者: 看着我的眼睛    时间: 2016-9-10 15:39
标题: 丽妹
本帖最后由 看着我的眼睛 于 2016-9-11 21:18 编辑

    丽妹
  文/孙瑞平

丽妹,
五月的花儿,
最为鲜艳。
可再艳,
也没有你那开心的笑容灿烂!

丽妹,
我这么长久的注视着你,
倾情于你,
你可愿意,
让我的梦里总有你!

丽妹,
把你温柔的小手伸给我吧,
握着它,
我才能感觉到你的心儿跳动……
红润的脸庞也因此更显娇羞美丽。

丽妹,
那边刚刚洒落一场细雨,
我们一起去看彩虹吧……
披上七彩的嫁衣,
会让你成为最美的新娘。

丽妹,
我只愿,
我的一生中永远有你……
牵着手,
一起去看美丽的夕阳。

注:于云南丽江市



作者: 晚秋    时间: 2016-9-10 16:28
高产。欣赏。
作者: 月满山    时间: 2016-9-10 19:48
手机提读
作者: 叶志奔    时间: 2016-9-10 23:33
深情的告白

作者: 叶志奔    时间: 2016-9-10 23:33
不过用词有些俗
作者: 看着我的眼睛    时间: 2016-9-10 23:52
从事写作是在97年的时候,断断续续写了三十多年。并不是今天才写的,只是在同时在桃树林发表而已。我想说,作品来源于生活,是生活的提练和升华。
作者: 戏剧人生    时间: 2016-9-11 00:08
赞一下


作者: 看着我的眼睛    时间: 2016-9-11 00:24
对诗歌的鉴赏应遵循一定的章法,“诗情画意”是约定成作的,流美而能寄以意境之美,合乎韵律韵味。体现“性情得于心而难名”的美感。服务于大众并将作者的认识认知传递。能和同行交流共同进步是最大心愿。提高品评和鉴尚诗歌书法水平,首要感谢桃树林。
作者: 看着我的眼睛    时间: 2016-9-11 00:25
谢谢诗友们。
作者: 戏剧人生    时间: 2016-9-11 13:24
产量高欣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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