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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花开花落
(二十一)
1996年春节刚过,强勇领着老妈叶芬再次回到了天明家具厂。
时间以它惯有的速度不断向前推进。
一切看起来风平浪静,直至五一劳动节前,强勇被破格提升为科长助理。工资增加不说,天明家具厂还为强勇配备了象征着管理人员荣誉的CALL机。
这在天明家具厂的当时可是四十岁左右的中层管理人员以上才享受的待遇哟。当然,这种职务可不能等同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哟。
在私营企业,这种职务主要是为了方便管理,实际上更多的时候它代表着工资的等级和职责或者荣誉。这其中会不会有点强勇老妈叶芬的“功劳”,或者说白点就是李厂长的人情成份呢,人们不得而知。
升职请客那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而且不能拖延哟,最好就在通知发布的当天晚上。
这边强勇在茶楼招呼着几个老同学及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昏天黑地地喝着,那里叶芬却是在一个小包厢里用一个小女人的方式单独“感谢”着李厂长的“大恩大德”。
不仅如此,叶芬还通过电话把这一久违的“振奋人心”的好消息通报到了千里之外的滨江原单位的好姐妹们。
没想到,这个电话不打不要紧,一打却要紧的很啊!
这不,接下来从滨江原单位的有来往和没来往的以及老家的亲朋好友纷纷“闻风而动”,“争先恐后”要过来打工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一拔接一拔地,而且绵绵不绝地大有一发不可收拾之势啊!
这也难怪,内地城市单位这几年下岗潮风正起,“自谋出路”自然成为生活的头等大事;而老家世代以种庄稼为主的亲戚朋友们却因劳动力严重不足、农药化肥成本居高不下而开始“被迫”兴起了“背井离乡”的打工潮。
叶芬这个时候的一个电话,无异于“一石激起了千层浪”,简直就是指明了大家向外奔的方向啊!为了生存,但凡得到消息的哪个不是“趋之若鹜”的?
强勇一家一开始还能“热情地接待、好吃好喝好住地安排、托人找关系尽快地“安插”,接着慢慢地到“身心疲惫”、关系网拉尽、整天象“惊弓之鸟”似“诚惶诚恐”不敢接听城市单位和农村老家的电话。一来二去的,一家人的耐心就被差不多磨光了。
那个时候的广东绝对是劳动力市场的大热门,可不像现在动不动就出现“民工荒”什么的。出来打工的人少,一般人出门打工还是要有人带,没有一点门路是很难找到工作的。
但这又能怪谁呢?
强勇与叶芬经常为此“面面相觑”、悔不当初啊!
“老家再来人,就算是天王老子,我也想不理他们了。”
强勇最近有点心烦!有点窝火!有点偏激!
叶芬何尝没有同感?所以再有人从天明家具厂办公室或附近小店的固定电话旁传话来是传来老家的区号,也就只剩下“装聋作哑”这一招了。
没想到这一招还有点管用,千里之外的想来之人,经母子俩这么一“怠慢”,一两二去的,电话自然而然也就少了,真正能来的人自然也就更少了。
当然,有多少已经来的和没有来的人在背后说强勇和叶芬的“坏话”,特别是传出自己在广东与李光明的“笑话”便不得而知了。但“力求自保”的母子俩已经顾不了这么多。
城市单位和农村老家的“闲事”终于不用管了,按说不用上班的叶芬的时间十分宽裕,但却出进天明家具厂多时竟没有一个熟识的人,更别说谈得来的了,所以叶芬有段时间没事就经常呆在租房里,但这么下去实在有点憋得慌啊。
李厂长很会“审时度势”啊,见叶芬的闲下来了,马上就“粉墨登场”了。
哎!叶芬算是“一步错,步步错”啊,一旦被李光明钻了空子就有点“在劫难逃”啊。
想自己聪明一世,竟被凭空冒出大坏蛋彻头彻尾地毁了名节。不要说旁人,就连自己都觉得这不伦不类的有点滑天下之大稽啊!所以尽管这事已经“木已成舟”了,但并不看好跟这个泥腿子有什么未来的,然则不继续“夫唱妇随”好像又不行!就叫什么事啊?!
所以每每单位的姐妹们打一个打电话过来“旁敲侧击”地“关心”自己甚至谈及“终身大事”时,叶芬只好“左右而言他”了。
就这样,叶芬“如履薄冰”“战战兢兢”跟李厂长处着,一点安全感都没有,整个人时常感觉象一叶小舟在广袤无际的大海上任凭李厂长的忽大忽小忽冷忽热的风吹着飘。
几十年了,别说强勇的老爸强盛国在世,就算失踪的那一年,自己也没有这么狼狈过。自己大老远地跑到广东深圳这个地方来,就是过来接受折磨来的?!这要是在内地,自己哪有眼角多看一眼这个土不拉圾、浑身毛病的李光明?在他面前,自己虽说不算“明珠暗投”,至少也算是“正规军”遇到了“杂牌游击队”吧。
叶芬十二分地不想承认外表坚强的自己已经在李光明这个“游击队”不按套路出牌的种种“打击”下,只有“招架之功”,没有了“还手之力”。但已经“兵临城下”的李厂长又是怎么想的呢?自己虽然并不寄希望于他给个“压寨夫人”的空头衔啊!
然则,令她莫名地“心有不甘”的是,摆在李厂长面前的“选择”似乎越来越多。也就是说,随着外来务工人员的急剧增加,指望着“出门靠朋友”的孤单无助的女人们需要填补的空缺或寻求“帮助”的也会越来越多,且呈越来越年轻之趋势!
叶芬回头再想象一下自己,假如此时抽身而去,已经对自己过了“新鲜期”的李厂长保准举双手赞成,一点也不会留恋的;而付出这么多的自己只得拖着伤痕累累的身心重新回到那个听同事们说正紧锣密鼓改制其实已成某个私人“囊中之物”的国企单位。工作是没有的了,工作了三十多年临了临了却仅有一点退休费恐怕也只能勉强够自己两餐的生活吧,儿子强勇已经处了对象,可不得还要为他(她)的婚事再奔波两年?!
算了吧,事到如今也只能“自食其果”啊!他李光明要是还算个男人,就算另寻新欢,至少要给自己一个合理的交待吧?
但就这样“苟且”在李厂长的阴影下,是不是完全丧失了自己的个性和人格啊?!
叶芬的内心很矛盾、很煎熬。
本来满心以为能够妥善解决儿子强勇的事,然后就可以抽身而去,再回单位过自己来去自由的单身生活。谁成想,仅几个月的时间,来时好好的,回不去了!
最可恨的就是李光明这个老东西,短短的两个月几乎把自己隐藏二十多年的情感都挖了出来!挖出来不说,还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杀人诛心啊?太可恨了!
这种恨也是一种爱吗?
一直自认为半辈子活得透彻的叶芬,这个时候突然有点整不透彻了。
叶芬只觉得自己对李光明从看不上眼到慢慢地习惯再到动了下嫁念头,一路走来只是自己在不断地妥协、不断地给自己“台阶”而已。这样想起来,他李光明算什么好男人?即便以后结了婚,也改不了寻花问柳的老毛病。但天底下哪个男人不这样呢?就像说哪只猫不偷惺一样。如果下嫁有个安身立命之地,也算是对自己的感情付出所作的一个回报吧。
女人遇事认命,一旦认命就自己骗自己。
叶芬的“忍让”换来的却是李光明的“得寸进尺”、“熟视无睹”。
李光明似乎不再向以前那样对叶芬“唯命是从”,而是慢慢地恢复了他往日“强势”的男人本色。他开始不断地“冷落”叶芬,甚至还时不时向叶芬“发号施令”。
这让叶芬有点始料不及,也因此为自己的当初妥协后悔不迭。
按理说,已经达到目的李厂长,本该是好好珍惜叶芬的时候。毕竟不管是“硬件”还是“软件”,他李光明都是搭着梯子也有些“高攀”不起叶芬的啊。
俩人之中还有一个难以启齿的重大的阻隔,那就是:李厂长居然还是已婚状态!
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从一开始,李厂长就是个大骗子?!
其实,“单身”多年的叶芬,从一开始掉进李厂长精心为她设的局,就隐约知道李厂长是有家室的人,但还算懂一点心理学的李厂长却采取了主动承认、一再强调自己正在跟老婆闹离婚并一再信誓旦旦地一定要娶叶芬的策略而“蒙混过关”!
宁愿相信世上有鬼,也不要相信男人的破嘴!
没错!事实上,实际情况跟他李光明说的完全是两码事。
这是叶芬后来在菜场买菜无意中跟一个嫁到这儿的四川女人聊天才知道的。
李厂长之所以在有家室的情况下仍敢明目张胆地“招蜂引蝶”甚至公开“追求”叶芬,完全是因为能够随时捏着他老婆的经济大权而奈何不了他。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他李光明可以一直寻花问柳却似乎没有什么家庭矛盾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内心“挣扎”,没有看到李厂长兑现对自己的承诺后,心灰意冷的叶芬只好决定中断跟李厂长没有任何指望的“交往”。
人啊,有时候就是贱!
一两周没看到叶芬的身影,李光明倒是又腆着脸来哄她了。
他李光明可是鬼精的很呢!毕竟社会上的女孩子虽然年轻漂亮,但多少要花钱的啊,而且缺少某些“经验”;厂里女孩子能玩的差不多都玩腻了。而叶芬却不一样,不仅不需要什么开销,还很有品味。自己一个乡下佬随时带出门,别人都会觉得自己很有面子的样子。
为了重新“挽回”叶芬的心,自知“理亏”的李厂长不得不做出一副“大张旗鼓”地二度“追求”叶芬的架式。
这次叶芬有点不为所动,可能是学聪明了,也可能是已经麻木了吧。
从来就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李厂长,当然不会就此“善罢甘休”的,他倒时有点“愈挫愈勇”,到最后不得不痛下血本,使出“杀手锏”:将自己一直租下来便于与叶芬鱼水之欢的大房子索性以叶芬的名字买了下来。
这可是一室三厅的大房子哟!尽管是关外的房子,即便是在深圳市房价尚未普遍疯涨的情况下,它的价格也是逼近六十万元的大关哟!
如果说别的还无所谓,但几乎被视为外来人口生存第一要素的房子太有“杀伤力”了!等李厂长办清所有的手续后,叶芬就半推半就地重新倒在了李厂长的怀里。
说实在话,叶芬一开始对李厂长就没有什么好感,前段时间还真的死了心了。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看到李厂长动了“真格”,自己也就不再那么拒他于千里之外了。
女人啊,一旦付出了真正的感情后,就有点“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
哪知道真正相处一段时间后,叶芬吃惊地发现了李厂长有着比自己想象中更多的毛病:口臭、不喜欢洗澡洗脚,随时不是一身的酒味就是一身的臭味!
为了墨迹未干的房产证,叶芬一次次忍了。
所以,每每当叶芬一个人呆在租房的时候,自己都会觉得自己这么“迁就”李厂长有点“过份”有点“好笑”。
尽管如此,叶芬可以容忍李厂长的一如既往地花心,但却无法容忍他近日居然明目张胆地把一个又一个比自己年轻、比自己漂亮的女人带回来,甚至带到自己的租房子里来。
女人跟男人对待感情的方式永远不一样,年龄越大差别越大。
叶芬一次次地为自己被李厂长的“死缠烂打”而“屈服”后悔不已!
都说“开弓没有回头箭”。大受刺激的叶芬不甘心就这样被李厂长玩弄着,她决定跟这个看似“不可一世”的李大厂长较一次“真”!
一个弱女子,能玩什么呢?顶多就算是“玩命”吧!
天可怜见!
正当叶芬开始反过来准备铁了心要“纠缠”李厂长时,当地人民医院里的一纸检验单宣告了她即将要做的一切的毫无意义。
肝癌!李光明得了肝癌,而且是晚期!
天欲令其亡,必先令其狂!
这是老天爷对风流一世的李光明特别是最后的阶段“肆无忌惮”一个终极报应吗?!
相信许多曾经被他“欺负”过的男人们,不,更多的是女人们,可以偷偷地笑了。
没错,这“报应”说来就来,来的还有点快!
一个月后,来不及征服身边更多女人的李光明李厂长,带着几许“遗憾”撒手人寰。
而此时心中早已“五味杂陈”的叶芬,也算是因此最终得到了解脱。
李光明的突然死亡,“震惊”了天明家具厂的上上下下。
员工们大多表面上脸色阴沉,保持着对死者的起码尊重,私底下却是个个面露喜色,似乎人人都在早盼着有这么一天的啊!
李厂长的后事由胞弟李明(天明家具厂营销负责人)全权负责料理。李明深知兄长的德性和对叶芬造成的伤害,所以很明事理地专程登门向叶芬致歉!
早已万念俱灰的叶芬还能说什么呢?但接下来自己又何去何从呢?
走吧,此处的确不是久留之地啊!但突然这么一走还就真有点舍不得呢,毕竟自己之前为之付出了许多许多。 最重要的是,辜负自己太多的李光明总算还是给自己留了一套不大不小的房子,一个能够供自己和儿子儿媳三人在广东深圳的栖身之所呀。
这一切,强勇都看在眼里。所以一直以来,即便有时候想说什么,但总觉得老妈的不易,应该有她自己的考虑。加上自己的主要精力花在颜之夏的身上,自然不想拿出什么“参考意见”,甚至默认了老妈跟李厂长的交往。
至于李厂长突然去世但生前已留了套房子给老妈的事实,还是后来老妈自己说出来的。也算得她广东之行的意外的“收获”,不幸中的万幸吧。
为了安慰老妈,一个周末的早晨,强勇通过传呼说自己要过来她的租房做饭吃。
其实,强勇是想趁此机会,带着女朋友颜之夏“过门”来了。
这是颜之夏正式以强勇女朋友的身份第一次到自己未来的婆婆住的地方见面。
这是一个重要的时刻!
为了能给准婆婆头一次留下一个好印象,颜之夏不仅刻意打扮了一番,着一身玫瑰红长裙,还通过早前“逼问”强勇准婆婆喜欢跳舞的喜好,在附近新开张的家家乐超市里买了套还算时尚的广场舞服装。
而叶芬呢,哪里还真的等到强勇来给自己做饭的啊?只要做儿子的有这颗心,她就很满足了,所以一听说他要来,早早地就去菜场买了好吃的,她要准备一桌丰盛的午餐呢。
也真是的,算起来娘儿俩已经好久没在一起聚聚了。
就在叶芬正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大门嘭嘭嘭地响了三下。
叶芬知道是儿子来了,忙关了火出来开门。
随着大门吱的一声,强勇熟悉的身影出现在叶芬的面前。但后面紧跟着一个女孩拎着东西的女孩也冲着自己微笑。
这,可是有点熟悉而又有点陌生的面孔啊!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尽管叶芬呆在广东天明家具厂附近的出租房内已经好几个月了,但是一直见到儿子强勇的机会就不多,更别说见到他的女朋友颜之夏了。这还是拜李厂长所赐?自己一直被他这么“耗”着“拖”着,所以眼前的女孩本就不是很熟悉,再加上她与平时不一样的打扮,就有了这种感觉。但转念一想:既然她是跟着儿子一起来的,八成肯定就是他的女朋友无疑了。
叶芬脑子飞快转的同时,难免有点“错愕”,所以一下子竟没听清颜之夏怎么跟自己打招呼的,只好含糊地让进屋来。
“哎,之夏,我老妈肯定是高兴坏了,乐得半天也不晓得咋反应呢。”强勇笑着望住女朋友颜之夏,算是圆了个场。
“就是啊,老妈我今天太高兴了。是叫颜之夏吧?模样挺好的,咱勇啊眼光还真不赖!之夏,这名字取的红红火火,咋感觉跟你这一身的红啊,有点太配了呢。年轻人,热情似火啊!好啊!红红火火,不就是旺吗?!你看你,来就来了,还买什么东西呢?瞎浪费钱不是?”已经反应过来的叶芬马上“反客为主”,一边握着颜之夏的手,一边嗔怪着。
“阿姨,这附近超市也没有什么东西好买,我头一次来也不知道您喜不喜欢,只是偶尔听强勇说过您喜欢跳舞什么的,就随便买了身,不值钱的。只是不知道合你的意不?”颜之夏边说边笑着把衣服包递给准婆婆叶芬。
叶芬“啊”的一声伸手接受了,不仅因为准儿媳的美貌和甜嘴,更是认可她的用心。
一切像是在做梦。
这不才几个月的事啊。
几个月前叶芬还在老家的单位指望自己能幸运地留下而不被内退呢,现在却是在从未去的千里之外的广东为自己的儿子找到了如意的女朋友而欢欣不已。
这一切让已经看开人间情感的的叶芬很是享受。虽然对这个从未正式谋面的准媳妇之前也“道听途说”了一些乌七八嘈的东西,但看到自己的儿子跟她如此粘乎,认定俩人是真心相爱的,这就够了,其他的一切似乎就显得不怎么重要了。
这算是老天爷对自己的一种弥补吗?
一通觥筹交错之后,三人头一次坐在一起饱尝了一桌子的家乡风味的饭菜。
叶芬等俩人放下碗筷,就开始收拾起来。
“妈,你住的房子这么大,租金一定很贵吧?不如,我们一家人找个便宜的,还能天天住在一起的,方便?”强勇吃饱了撑的,突然冒出这话来。
“嘿,勇啊,这事你不说我还差点忘记告诉你们俩了。这房子啊,它已经是我的了。哎,也算是李光明这挨千刀的留给我的唯一的值钱的东西。这以后啊,还不就是你们的?”叶芬说话的时候,听起来倒是轻松的节奏,但泪光竟不经意间闪了起来,不知是高兴还是悲伤。也许两者兼而有之吧。
“是吗?这老家伙可没少祸害人啊!你知道厂里都怎么议论这事么?哎,不说算了,扫兴。不过,没成想这老家伙临走前总算还办了一件人事啊!老妈,你一辈子也太辛苦了,刚好这儿气候好,你在这儿安渡晚年比较好。这房子啊,我们哪能要呢?我们还年轻,有的是机会,回头有条件的话的,我跟颜之夏还是回滨江买一套。你老啊就滨江、深圳两地来回走动,哪天想住哪就去哪住,哈哈哈。”强勇已经觉察到了老妈叶芬的变化,这房子好像是她的伤疤,千万不能去碰的。否则,做儿子的就太不孝了,自己年纪轻轻的不去打拼来买房,想啃老啊?!这样子的就太没出息,也就太让老妈伤心了!
当着准儿媳的面,叶芬没有在房子的问题上纠缠下去,只是嘴上含着笑默默地听着。不过刚才听强勇这么一通说辞,她心里似乎已经有了新的打算。
是的,叶落归根!自己迟早还是要回滨江的,自己的根在滨江,儿子不是想回家买房吗?实在不行,到时候自己也可以把这套房卖了支持一下他俩,在滨江买个大一点的房子,一家人住在一起不是更好吗?单位“论资排辈”得到的那个住了大辈子的四十多个平方的随时可能收回去的小房子之前还宝贝似的,现在想来有点好笑。
哎,叶芬也算是头一次尝到了“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的个中滋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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