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 曰:
龙,龙,龙,戏海舞长空。
吐吞成雨露,呼吸化春风。
龙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神异生物,为鳞虫之长,是天地的主宰,常用来象征祥瑞。
早期社会生产力低下,人们在严酷的自然环境里生存,还不能独立的支配自然力,也不能解释自身来源,对自然界充满幻想、憧憬乃至畏惧,崇拜各种比人类更强大的自然或超自然力量,这就是图腾文化产生的社会基础。
龙图腾形成的时间,可以上溯到上古伏羲时代。史书记载,华夏始祖伏羲曾在黄河一带目睹了一只龙首马身的异兽,有感而发,于是发明了八卦,并且从此以龙作为部落标记,号称龙师。龙在人们的心目中是神秘而又神圣的,它无所不能,上可腾飞于九重之天,下可潜藏于万仞之渊,可云行风从,可雷鸣雨施。人们获得了五谷丰登,家给时泰,以为是神龙施法,上天庇佑,遂做成神龙之形顶礼膜拜,挥舞跳跃,这大底是舞龙灯早期之雏形也。
华阴有着龙文化传承的土壤,秦岭山脉东西连延,更是中华民族的龙脊。不少的地方至今一直保存着龙文化的印迹和以龙文化命名的,如观北的龙窝遗址、龙王古堡、黄甫峪的黑龙潭黄龙潭、蒲峪的白龙涧、华山的苍龙岭、五龙桥、仙峪的车厢潭,都与龙文化的传承有直接的关联。“龙灯”是龙文化在华阴民俗文化延续中的活体,早就流传于华阴民间。兴乐坊和上洼村是其传承的两支据点,但以上洼的龙灯文化最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该村位于古县邑西北约八华里,它南凭华山、北瞻渭水为半坡冲击地带,原村址南高北低,呈阶梯状。清时,该村的望族贠氏勃兴,仕宦辈出,豪宅连毗,是关中少有的民居典型。传统的地方文化的优势是该村龙灯文化产生和兴盛的主要因素。
上洼龙灯表演造型逼真,舞姿生动,一些高难度的动作必须由体能矫健、训练有素的青壮年担任演示者。它主要包括龙舞、马舞、狮舞和船舞几种。龙舞是其主题也,最具有表演性。
龙头的扮演是其关键,因为他起着总领全局,引发全躯自如蠕动作用。传统的龙头重量达70市斤,要演示得俯仰有致,盼顾自如,没有充沛的体力和机巧的操作很难达到预期的视觉效果。其他操持龙体的扮演者也要随机相应配合:时而偃息、时而奋起、时而喷火、时而衔球。必须屈伸进退,浑然自成一体才能完成整个的舞蹈动作。使龙体宛若腾云游弋翻转腾挪,活灵活现。
狮舞尤为引人赏心悦目,其奔腾、翻滚、登台、滚球、搔痒、搏击等表演必须要求扮演者一定的演技和体能。其它的跑马、赛旱船也都各具特有的表演风格。这些精湛的表演技艺都具有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
上洼龙灯文化活动是一个多样民间文娱元素的整合体。在表演类型上包括龙灯、旱船、狮舞、跑马、水族表演、高跷剧装表演等,后来还增加了大头娃和秧歌表演。仪仗队的排列有绕杆、门牌、灯引、报马、持旗和盛大的锣鼓队,押队的还有牛车。锣鼓队有自身的音乐体系,如围场乐谱、游龙乐谱、出场乐谱、收场乐谱等。此外还有铳枪、火炮、花火的助势配合。使全场表演表现得声情并茂,动静相生,多姿多彩,这些雅俗共赏的文化特质长期以来饮誉四乡,自树为一株难得的民间艺术奇葩。
上洼龙灯在长期的形成过程中,传承着一系列具有地方风情的风俗时尚。它的组织管理在过去一直没有行政介入,是一种族社主持的民间自治机体。为了保证龙灯活动的顺利演出,有一套相关的乡规民约予以制约。每一个村民都有服从公约参与活动的义务,对于分配给自己的角色和事务必须尽力完成,否则就会受到一些必要的处罚。上洼村民一般都具有一定的地方荣誉感,违约的较为少见。
龙灯活动基本是一个义务性的民间文化活动,参与者从不索取酬劳,因制作道具需要的少数资金皆由群众自愿捐助,活动结束时要向村民张榜公布。由于对龙的敬畏感,财务的作弊现象也很少见。制作的道具和购置的乐器由族社入库妥善收藏。
龙灯虽属于一种元宵节灯火活动,但演出的时令一般多在二月二(说为龙的生日)。不过上洼村还有一个特殊时令,就是七月八日,因为这一天是该村龙王庙会,传说当年的白龙下凡的日子。因此对上洼村来说,这一天耍龙灯更具有特殊的纪念意义。
上洼龙灯制作工艺繁复,主要用材有竹、布、纸张、麻丝、绳索、木棍等,是很传统的工艺。其中有些工作流程和结构造型还有一定的保密性。
一般都要经过劈竹、编形、麻扎、胶封上面、剪贴、绘画、安装等基本流程。要求实用、美观、耐用。龙的面料是布质,躯体原为七节,上应北斗七星。后来为了增强气势改为九节,取义九州共乐。因水龙的地方传说,原来以白绢作面不加彩绘,后来渲染喜庆气氛才加上了色彩。龙的每节都有一个棍 舞棍支撑,各插一支蜡烛,眼睛用火球后来改为电灯。
耍的狮子是布制品,早年是村民自制,后来改为从市场买回来的现成道具。马是竹纸制品,大体分红、白、黑、黄、棕几种。腿蹄用垂布代替,马体中空,串系于表演者的腰胯间,便于表演。
旱船,也主要是以竹纸制作,吸收了一些古代建筑的装饰手法,尽极玲珑华丽。
水族,包括蚌、鱼、虾、、龟、蟹等。也多以竹纸制作,上敷彩绘,以绳索固于人体,边走边表演。
其他附属道具有绣球、火球、船蒿、仗旗、高跷等。也都是由表演者就地取材自制。
上洼龙灯社火活动是一种单元组合式结构。龙灯是主体。它与水族表演有较紧密的相依关系。其他如旱船、跑马、走高跷都自成系列,视活动的规模而自由增减。村民自娱演出,也可以省掉旗仗队。
上洼龙灯文化是中国历史上秦楚文化的融合体,这在民间艺术形成史上自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其文化原型是从古楚地域接纳过来的。还有民间狮舞也差不多在同时从楚蜀一代引进的。旱船是吴楚一带江湖生活和龙舟竞渡的北方民俗再版。自带有南国的风趣。而跑马与高跷、秧歌等又是北方民族的文化产物。这两种文化形态风格迥异、相映成趣、相得益彰,折射了中华民族文化大形成过程中互融互补、生生不灭、代代相传而散发出美丽光辉。
上洼龙灯具庙会文化的鲜明属性,但在表现形态上又是一种民间社火游乐活动。它是祭祀与游艺文化的复合体,在功能上既是对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祈祷,也是村民农余偷闲休整的一种自娱活动,反映了中华民族长期以来苦乐相依、追求福祉和精神慰藉的生存状态。这正是维护我们民族在长期恶劣的生存环境下,仍然乐观向上、生息繁衍的一种自为精神。
赞 曰:
灯,玉烛调辰五谷登。
丰年兆,家给世康宁。
灯,瑞色祥光普众生。
关河靖,四海共欢腾。